恶性淋巴瘤是一种恶性的严重危害人们生命安全的肿瘤类疾病,在临床上往往带给患者莫大的疼苦和精神压力,因此,对恶性淋巴瘤的治疗一般会根据其不同的时期采取特定的治疗方法,那么,恶性淋巴瘤应当如何分期才是比较科学的呢?小编今天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恶性淋巴瘤在临床上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但是如果说到时期的划分,目前我国一般采用世界上比较公认的恶性淋巴瘤分期标准,这个标准是源于1970年的Ann Arbor会议上提出的,具体的分期如下:
恶性淋巴瘤一期,是指的肿瘤病变仅仅涉及比较单一的区域淋巴结,对应的一期过渡期则是指肿瘤病变逐渐侵害到了淋巴结之外的单一器官。
恶性淋巴瘤二期,是指肿瘤病变已经涉及到了患者的横膈膜同侧的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区域淋巴结,对应的恶性淋巴瘤二期过渡期则是指肿瘤病变已经局限性的入侵到了患者淋巴结之外的器官,以及患者横隔膜同侧一个区域淋巴结。
恶性淋巴瘤三期,是指的患者的横膈膜两侧的淋巴结都受到了癌变的侵害,而对应的恶性淋巴瘤三期过渡期,则是指的患者的淋巴结之外的某一个器官受到了癌变侵害,往往此时患者的横膈膜两侧的淋巴结也都收到了不同程度的侵害。
恶性淋巴瘤四期,是指的肿瘤的病变已经入侵到患者多处的淋巴结和淋巴结之外的组织器官,甚至是脏器,这个时期也就是属于常说的癌症晚期。
总之,恶性淋巴瘤和其他很多的恶性肿瘤疾病一样,都是可以严重的危害到人们生命安全的疾病,有时候在预防上很难掌握具体的措施,不过,在治疗上,虽然不同的时期有着不同的治疗方式,但是保持良好的心情和坚定的信念,才是战争肿瘤疾病的重要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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