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的治疗有三个阶段,与药物治疗的三个阶段相吻合。
——“走出黑暗”阶段:在药物的作用下,患者感觉好转,症状的数量和严重程度减轻。他开始恢复与疾病作斗争的力量。在此期间的药物治疗通常被称为“急性期药物治疗”,通常持续约两个月。
——康复期:患者还很“虚弱”,但已逐渐恢复正常生活。但面对困难,即使没有特殊原因,症状也会复发,但可能比开始时轻一点。在这段时间里,患者最有可能自己停药,因为他开始觉得自己康复了。记住,这只是恢复期,继续服药很重要。此时的用药称为“巩固用药”。它的目的不是改善病人的病情(因为已经足够好了),而是防止疾病的复发。这个时间段因人而异。通常在四至十二个月之间。
经过半年至一年的药物治疗(期间无明显复发),可认为患者”。这时候可以遵医嘱逐渐停药,这样会把复发的风险降到低。
其实抑郁症自古就有,往往不被社会,我们的家庭,甚至患者自己所理解。
患者对疾病的偏见会给他带来双重痛苦,让他越来越难以面对现实,会对自己的现状感到极度自责,就像一个糖尿病患者把自己的糖尿病归咎于自己一样。自责(“都是我的错”)或者推卸责任(“都是别人的错”)的想法对患者是没有用的。只有在他康复后,他才能进行合理的自省,而不是在抑郁症发作期间。
对于患者身边的人来说,可能只看到他过度的悲伤。一开始他会表现出同情,渐渐的他会不耐烦:“他现在不是应该振作起来吗?”但我们会责怪一个老慢支患者一直咳嗽吗?
虽然当代社会对抑郁症的态度比过去更加理解和宽容,但仍有很多情况下精神疾病不被视为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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